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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

2007-08-08 16:47:55   
 
 
旅游保险知识

        通常谈到的旅游保险有两种,一种是旅行社责任险,一种是旅游意外伤害险。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正规的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游客一旦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就可享有该项保险的权益。但是,旅行社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很狭小的,它只对由于旅行社的责任疏忽和过失产生的游客损失进行赔偿,往往这并不容易断定。有些游客认为,我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旅游,那自然一切都是由旅行社负责的,这种看法并不正确。举例来说,一位游客参加旅行社的旅游活动,摔了一跤并导致骨折,是否由旅行社来进行赔偿呢?这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这是在自由活动的时间内发生的,可以肯定的说,这不是旅行社的责任。如果是在观赏景点的途中,导游又有交代请大家注意走好,可以说,这也不是旅行社的责任。因为导游带着一个由多人组成的团队,是没法在同一时间照顾着每一位游客的;而且,最终的责任认定,是由国家执法机关来执行的。这也意味着,一旦出现扯皮的时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打官司那一套程序就得来了,诉讼费、请律师等等,缺一不可,且相当麻烦。
        旅游保险的另一种是旅游意外伤害险,这是由游客自愿购买的。建议游客最好购买这种保险,因为它非常经济实惠,只要10元钱,可对整个行程进行保险,当然它有一定的赔付标准。可想想看,数千元的旅游费用都出了,10元的旅游保险真的不算是什么。其实,无论是旅行社,还是游客,没有谁愿意出事,但是万一出现意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至少可以弥补一些损失。象上面举的一个例子,购买了旅游意外伤害险很快就可以获得赔偿。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

一、投保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成员及适合旅行的中国公民个人和外国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2、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者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二、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国遭受意外伤害(包括乘坐飞机、火车等合法营运交通工具时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残疾、烧伤及支出的医疗、救护车费用;因急性病导致的死亡及支出的医疗、救护车费用;旅行期间行李物品的损失及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本公司按约定承担给会保险金的责任。
 
三、责任免除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3、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自有疾病、药物过敏;
4、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被保险人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7、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8、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或被拘留、服刑;
9、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10、未经保险人审核同意,被保险人从事跳伞、攀岩、赛车、赛马、潜水、滑雪、滑水、滑翔、狩猎、武术、摔跤、特技、蹦极、探险性漂流及探险性自驾、非常规道路自驾等高风险活动;
11、被保险人离开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景点或乘坐非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
12、被保险人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13、被保险人在家自设病床治疗等;
14、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
15、未经本公司同意的转院治疗;
16、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赔偿的部分。但肇事者逃逸或无赔偿能力的除外。
 
四、保险期间
1、境内旅游、出境旅游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会排的交通工具开始,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安排的交通工具时止。
2、入境旅游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时开始,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办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
3、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的时间止。
 
五、索赔手续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索赔单证包括:
1、投保单及承保确认书
2、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3、保险事故证明(签字加盖旅行社公章)
4、其他索赔单证:(单证必须为原件,或分割单)
(1)意外、急性病死亡: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遗体费用处理清单;
(2)意外残疾或烧伤: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残疾或烧伤诊断书;
(3)医疗费用:救治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医药处方、缴费正式收据、住院费用清单、用药明细单;
(4)物品丢失:警察局证明原件及中文翻译件、损失清单及其相应发票;
(5)第三者责任:公安部门证明、第三者的索赔申请及相应票据。
5、保险人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意外
伤害
急性病
死亡
意外
医疗
急性病
医疗
第三者
责任
行李物
品损失
救护车
丧葬费
总保险
金额
总保
险费
A款:境内1日
1.5
1
0.2
0.2
0.08
---
0.02
0.1
3.1
1
B款:境内2日
3
1.5
0.3
0.3
0.18
---
0.02
0.2
5.5
3
C款:境内3日
5
2.5
0.5
0.5
0.2
0.05
0.05
0.2
9
5
D款:境内14日
10
6
1.5
1.5
0.55
0.1
0.05
0.3
20
10
E款:出入境15日
25
15
4
3
1.2
0.2
0.1
1.5
50
30
F款:出入境20日
35
20
5
3
2
0.3
0.2
2.5
68
50
特别说明:
1、每位被保险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种方案,超出部分无效,但可选择下档;
2、滑雪加费20%,条款规定的其他高风险活动的保险金额为原保险金额的30%;
3、E、F款可同时适用于相应期间的境内旅行;购买E、F款的旅客在境内旅行持有效客票乘坐飞机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加到40万元;
4、以上方案医疗费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合理的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在相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金额报销;行李物品免额为100人民币;境外理赔资料需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件;
5、境内旅行:在所选项目保险费标准上,每超过1天加收1.00元,原保险金额不变;
6、境外旅行:在所选项目保险费标准上,每超过1天加收2.00元,原保险金额不变;
7、此方案适用于旅行单位组织的团队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