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孕妇参团
n 凡身孕周期超过24 周以上的孕妇,不得参团。
n 凡身孕周期不足24 周又坚持报名参团的,孕妇须有至少一名家属陪同,在旅游合同中如实填写怀孕周期及身体健康状况,购买旅游救援险(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填写《参团申明》,由参团孕妇本人及其家属代表分别签字作为旅游合同附件留存。
关于老人参团
n 70 岁以上老人报名参团,须有一名家属陪同,并在旅游合同中如实填写身体健康状况;如无家属陪同又坚持报名参团,必须填写《参团申明》,声明客人自愿报名参团,无亲友陪同,身体状况良好。目前不同保险公司对70 周岁至80 周岁的老人在“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有不同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购买。旅行过程中由于客人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客人自负。
n 根据部分使馆要求,70 岁老人参团时需出具健康证明,如经检查发现该游客不符合签证要求,所产生的损失均由游客承担。